当前位置:主页 >校务公开 >信息公开事项清单 >防疫信息 > 正文

疫情期间走读生管理制度

时间:2020-11-19

[字号:]


1. 走读生返校前需在家自测体温,体温异常(超过37.3),及时上报班主任并暂缓返校。

2. 走读生交通工具以步行、骑车、或家长接送为主,离校和返校两点一线,不在校园和路上逗留,不与陌生人员近距离接触。

3. 走读生校门口下车,排队有序进入,主动出示走证件,配合工作人员测量体温,超过 37.3 度不得进校。不得携带违禁物品进校园。

4. 走读生需正常参加早操、早课、晚夜自习等教育教学活动,需按规定按时到校、离校,不得迟到早退。

5. 走读生一周内迟到、早退3次,或两周内5次,或一个月内累计8次,将处以严重警告处分。在严重警告期间不思改进,继续迟到或早退,将视情节处以记过、留校察看处分。

6. 走读生考勤纳入班级量化考核,走读生迟到早退需扣除班级相应的量化计分。

7. 走读生不得将证件借给他人使用,如发现,处以留校察看处分并勒令回家自学。

8. 走读期间的安全由家长负责。学生办理走读时,家长必须签署《学生走读协议》。走读生在走读期间应加强自我防范意识和安全意识,注意交通等方面的安全。在走读途中及住宿场所发生的人身与财产安全意外,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。家长应根据学校的作息时间监控学生动向,有情况及时主动与班主任联系。学生如果没有按时到校,班主任需第一时间与家长联系,并要求家长说明情况或积极寻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