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晨午检制度

时间:2020-11-1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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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,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,构建以预防为主、防治结合的传染病长效管理与应急处理机制,做到早发现、早报告、早隔离、早治疗,有效地防控传染病,特制定本制度。

一、各科室负责人为本部门防控传染病工作的第一责任人;班主任为学生晨午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。

二、当传染病疫情发生时,启动学生晨午晚检制度,每天由班主任负责对学生进行晨午晚检,负责检查本班学生出勤及健康情况;各职能部门负责人每天对本部门工作人员进行晨午检。

三、晨午检中一旦发现师生中有传染病疑似症状者要密切观察,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员,填写《学生晨午检及因病缺勤病因追查登记表》,并由校防疫办派专人将患者及时送往定点医院就诊。

四、晨午晚检时间以外师生中发现有可疑症状者,全校师生人人有责任及时向科室负责人和班主任报告。

五、坚持追踪及电话随访制度。各相关责任人对有关传染病疑似症状者,要每天追踪了解病情变化及诊治情况,并建议有关方面对与其有密切接触的人员进行医学观察。各班级、科室负责人要将患病师生情况及时上报学校有关人员。班主任要将患病学生情况通报学生家长。

六、实行疫情报告制度。各班级、各可室务必按照要求做好晨午检工作,相关责任人要将可疑情况2小时内上报学校。对疫情缓报、瞒报、漏报者,相关责任人要承担相应的责任。